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鸡纠办发[xx]2号文件)《关于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教育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我校xx年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教育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教师的师风、行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以评促建,真正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丰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德忱
副组长:季井江侯家兴
成员:武凤珍索建文于金海田剑莽司宝柱安明灼
三、创建目标
(一)、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事件发生,学校平安、稳定、和谐。
(二)、学校无违规乱收费现象,收费行为和财务管理规范。
(三)、学校教师无不良言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四)、学校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环境优美,教风、学风良好。
(五)、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
(六)、学校扎实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高。
四、活动内容
(一)、规范我校办学方向。
办学指导思想端正,目标明确,符合《义务教育法》要求,管理民主;有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教学秩序好;严格执行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不分设重点班;学校招生行为、收费行为、教学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学生学业、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减负”精神,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扶贫救困政策,继续实施学校的捐资、帮扶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对外来打工子女学生实行平等待遇政策。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升学率达到标准,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校园场地、校舍设施配置、师资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学校环境优美,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生活、学习条件及校园周边环境满意。
(二)、明确学校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不越权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超范围收费,不乱收费;杜绝教师要求学生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等;不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举办各种培训、补课,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教师利用在校时间补课收费、在家中或出租场所办班补课收费、参与社会上各种补习班获得报酬。
(三)、民主管理学校。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将招生、收费等事项作为工作重点,做到校务公开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学校重要事项通过校领导班子、教代会等集体讨论决定。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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