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为调动好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重实干、求实效、创实绩的工作氛围,确保全镇201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干部,司法、国土、规划、水利、市场监督所下派行政、事业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岗位清单考核、驻村联企、作风效能建设和升(减)分项目四大块,设基本分100分,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如下:
(一)岗位清单考核(30分)
完成区对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年初,根据《2017年度区对镇项目化清单考核内容》所列任务分解到各线办,年底根据区对镇考核结果来确定各线办人员的考核得分。考核未扣分的,各线办相关人员不扣分,考核加扣分的,相关人员也相应加扣分,班子成员得分管线办的平均分。
(二)驻村联企工作考核(30分)
1、驻村指导员考核
按驻村指导员专项考核得分和所驻村考核得分各占一半进行折算。
2、联企干部考核
①完成指标(6分)。完成统计销售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扣分;超指标的企业,增量、增速每高1位各升0.2分,限升3分。实到外资每10万美元,升0.5分(限升5分)。实到内资每1000万元,升1分(限升5分)。
②制度和报表(6分)。督促企业健全各项制度,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时送达各项通知,得基本分。否则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资纠纷(10分)。所联企业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台帐健全、无环境污染事故和无重特大劳资纠纷事件的,得基本分。每发生一起安全、环保事故由镇负责解决的每起扣1.5分,安全台帐不建的扣3分,不健全的扣0.3-1.5分,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由区有关部门调处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④收缴各类费用(8分)。按时收缴各项规费,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得基本分。否则视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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