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
为确保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的带头表率作用,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两学一做”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x党办发〔2016〕x号)精神,现就在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要求带头学
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要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在学习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
(一)明确学习重点
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各科级以上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
(二)把握学习内容
学党章党规,对于广大党员应学习掌握的内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熟知尽知,同时还要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党章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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