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若干具体问题答复意见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结合高港实际,现就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习教育组织实施问题。这次学习教育在各园区、镇街党(工)委和区直各党委(工委、总支)、党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自上而下、逐级组织实施。
二、关于学习教育启动部署时间问题。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对各地各单位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一般要在5月4日前动员到支部,党支部一般在5月10日前以讲党课启动。
三、关于成立协调小组和督导组问题。各园区、镇街均要参照区里有关做法,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督导组,督导组的数量和督导分工自行确定。区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和有关区属党组织均应成立协调小组,其中系统规模较大、党员人数和支部数较多的应成立督导组,加强工作指导;对党员人数不多、支部数量较少的可不设督导组,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在支部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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