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二级审理情况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法纪观念,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就我县案件查处的质量而言,总体上是符合“二十四字”办案要求的。但由于乡镇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加之中心工作压力大等因素的制约,案件质量有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此,我们正视存在的不足,调整工作思路,在省市纪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的新途径,创新案件审理的新方法。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2年起对乡镇所办案件实行“二级审理”制度。通过一年的实施,反映良好,成效明显,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现就此项制度谈一点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审理组织,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乡镇案件审理小组是顺利实行“二级审理”制度的首要条件。此项制度实行前,我县全面调整、充实配强了乡镇案件审理小组人员,为此项制度的顺利实行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培训辅导。我们高度重视对全县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培训、分片调度、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使他们掌握二级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提高他们参与二级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二审要求,理顺工作流程。根据“二级审理”的目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制发了《关于对基层自办案件实行二级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报送二级审理的案件范围、必备材料和工作程序。
(四)依纪依法审核,严格质量把关。对每个案件,县纪委审理室都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力求达到“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的要求。
(五)两级各司其职,确保优质结案。工作中,县纪委审理室注意做到指导不包办,审理不越权,正确行使案件的审理权和处分权。
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的案件质量。由于种种原因,乡镇在办理案件中有时难以完全符合“二十四字”的基本要求。针对这一现象,县纪委审理室在对案件进行“二级审理”中侧重对案件在三个方面予以把关:
一是把事实证据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工作中重点审核案件证据的有效性、确凿性和充分性,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精确度。如去年某镇报审的该乡人武部干部李某在征兵工作中受贿一案。在证据上,举报人陈述自己为让儿子参军曾借款2000元向李某行贿。但调查取证时,只能查实举报人确实曾向他人借款2000元并在借款时说明借款的目的是送给李某的间接证据,另有举报人的儿子当年确已参军入伍的事实。但李某对受贿一事却矢口否认,无法取到举报人向李某送钱的直接证据。对于该案的证据能否定案,审理室讨论后认为,举报人向他人借款的目的不具有确定性,参军入伍的结果与行贿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而间接证据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体系,最后没有认定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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