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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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5pt;padding-right:0pt;mso-border-top-alt:
1.5000ptsolidrgb(196,31,11);mso-pagination:widow-orphan"align=justify>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履行领导责任
1.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具体措施,在党组会上组织审议相关议题,并督促分管领导制定措施。
全年
2.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
全年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年
4.组织制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6月
。(未完,全文共1985字,当前显示6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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