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县(区)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县(区)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工作时限
1
履行领
导责任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折不扣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全年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落实。
及时
3.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推动镇、街道、区级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月
⒋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每年年底前向市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按要求述责述廉。
12月中旬
2
强化组
织推动
1.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主持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协调解决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及时
。(未完,全文共1523字,当前显示5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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