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局机关各股(室)、站、大队:
为全面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省市县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如下:
一、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局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局“一把手”是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对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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