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集团幼稚园教职工工资结构方案
基本原则:
1、实行按岗位、按能力、按工作量、按成绩取酬,初步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2、实行全息绩效工资制。合同工资仅属标准工资,每月实发工资将以“标准工资”为基准,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系数上下浮动,以增强工资对教职工工作过程及工作结果的调节力度。
3、工资制度适当向一线教师优势倾斜。
4、随着幼稚园经营状况的好转,将依据幼稚园经费实力,有计划的阶段性调整本方案,使教职工在促进集团发展的同时,也分享到集团发展的成果,稳步提高教职工待遇。
细则如下:
一、工资结构
月工资由基础工资、技术津贴、特色教育津贴、责任津贴、园龄津贴、住房补贴、超工作量补贴七部分组成。
a、基础工资:凡受聘为本园教职工,均享有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系列设定相应档次:
1、园级管理人员:800元/月(园长、副园长)
2、中层管理人员:600元/月(助理、部门主管)
3、教师:500元/月
4、保育员、技术工人:400元/月
5、工勤人员:300元/月
b、技术津贴。指按个人不同技术(工作)能力享受相应等级的技术津贴(个人技术职称仅供参考),共分八个档次。
1档。1200元/月——省级知名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
2档。1000元/月——市级知名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
3档:800元/月——区级知名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
师。
4档。600元/月——区级知名优秀骨干教师、三年以上班主任带班经验、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保健医生可参照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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