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发〔2018〕x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发〔2018〕x号)、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扫黑打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晋环环监[2018]x号、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扫黑打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决策部署,xx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反腐败及“保护伞”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排查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既要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又要有效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的主力军作用,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为新时代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保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全面加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体化运行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顶层设计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深入开展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xx市环保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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