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二十九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xx市第二十九届宪法宣传周,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xx市宪法宣传周。根据市法宣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xx市第二十九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法宣办﹝2017﹞10号)和《关于举办“宪法进公共空间”活动的通知》要求,本市教育系统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10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共创美好生活。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让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充分认识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二)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宣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尊崇宪法。
(三)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xx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未完,全文共2232字,当前显示7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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