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进一步推动xx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充分挖掘慈善事业发展潜力,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
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遵循,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慈善法,推进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
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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