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审通知
为加强我县城镇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根据《成安县廉租住房分配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和对象在成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
二、年审时间2013年度年审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1、《2013年度成安县住房保障复核表》、《成安县享受住房保障家庭信息联审联查意见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薄复印件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3、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无劳动能力的须出示相关证明);
5、2013年度房屋租赁合同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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