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文明过节”系列宣传倡导活动通知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月11日。
二、活动内容1、低碳过节。各级党政机关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工作会等形式,组织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市场监管、商务和城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超市、商铺等进行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上门宣传,发放一份倡议书;教育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延伸宣传;各镇(区)要组织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倡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共建部门要积极参与结对社区宣传倡导活动。
2、欢乐过节。各镇(区)要在节日期间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传承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选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文体部门及全县各类文艺、文化团体要积极创作关于移风易俗的作品,通过文艺节目宣传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摈弃不良风俗习惯。
(未完,全文共1744字,当前显示4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