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从2016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3月底结束。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政策执行。
三、考核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公务员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三严三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关键时刻表现等方面考察公务员的德。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创先争优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2016年年度考核应把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干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2、召开年度考核动员会议。被考核公务员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填写《xx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和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由本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优秀等次名额和公示情况等确定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7、由单位党委(党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呈报年度考核等次及相关材料。
五、优秀等次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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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