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6年国家公祭日有关事项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2016年12月13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后的第三个国家公祭日。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表达全校师生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现将国家公祭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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