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厂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本制度适用于厂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工作的管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制度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3管理职能3.1管理职责与分工3.1.1党委负责对全厂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的领导和管理,政治工作部是全厂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全厂职工思想动态负有调查、监督、分析、反应的职能,负责对全厂职工思想动态情况的汇总,并上报厂党委。协助党委根据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组织贯彻实施。及时正确的引导广大职工队伍,稳定职工队伍。
3.1.2各党支部是本支部范围内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的具体管理部门,对本支部范围内的职工思想动态负有调查、监督、分析、反应的职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思想动态情况进行汇总、报政治工作部或向厂党委汇报。根据本支部范围内职工的思想动态,制定有关对策并组织贯彻实施。及时正确的引导、稳定本支部范围的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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