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一)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基金的参合对象。
(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或经定点医院、合管中心批准转上级医院诊治的参合对象。
(三)符合大病住院合作医疗补助的病种,用药目录和检查范围。第十九条: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按下列规定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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