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
一、村民议事会是由本村村民代表参加的参谋议事,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二、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议事会享有六大职权:
①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②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③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④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⑤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⑥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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