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略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组胡旭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总结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后,提出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础组织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随后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又专门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研究,其中提出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下面,我结合两个会议精神,就这项措施谈点感想。
一、这项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我认为,这项措施是建立完善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完全符合当前反腐败的实际的,对于加强县处副级以上公职人员的廉政建设,预防腐败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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