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建议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其本质是一种道德的教化,目的和意义就是将廉洁的道德操守,润物细无声地渗透转化为一种普遍的“廉荣贪耻”的价值规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祥和文明的社会环境。
从目前我国查办腐败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凡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地方,也是廉政文化建设薄弱、缺乏崇廉文化氛围的地方。在那里,不但有不少党员干部奉行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金钱至上”、“享乐主义”等,普通百姓也相信“无官不贪”,更有甚者认为廉洁的干部“傻”且“没本事”;“腐败人人有,不露是高手”,能受贿、善遮掩的贪官才是“有本事”的“聪明人”。人们把办事送礼奉为行为准则。认为民求官办事者,拿钱理所应当;官为民办事者,收钱合情合理。如果不收礼,要么是嫌“礼轻”,要么是不想给办事。所以,有权办事的干部巧立名目地收礼,求官办事者千方百计地送礼,谁都不想失“礼”。以致于在防腐倡廉问题上,不知什么是廉,什么是腐,私欲膨胀,欲壑难填,逐渐走向堕落。这种现象在我们兰溪不是没有,只是多少的问题。因此,加强兰溪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刻不容缓。
一、兰溪廉政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兰溪市纪委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之与“文化大市”建设结合起来,较好地推进了全市廉政文化建设。
1、明确职责,完善“大宣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其新闻单位等部门组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并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对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具体教育活动进行统一研究和部署,及时通报、交流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统一协调、整合资源,发挥各有关单位统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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