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监局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管理意见
区,各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内(以下简称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创造有利于中小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有效防范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其它食源性不安全事件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环境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密切配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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