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及省、市安监局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培训,规范机制,创新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监察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执法监察的对象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社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
(3)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4)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其它企业。
2、执法监察的频率
(1)非煤矿山。县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尾矿库3个。对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非煤矿山每半年监察1次。
(2)危险化学品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化工公司3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共5家(其中药玻公司1处液化气储罐区、瑞丰高材公司2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半年监察1次。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成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每季度监察1次。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加油站共40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不计入监察计划),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共9家,年内监察1次。
上述88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必查单位,共监察149次,做到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复查,复查率100%。
(5)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全年计划抽查30家(重点抽查网套厂、冶金、建材及规模以上企业),复查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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