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我承诺 服务我先行——和平一校公开承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沈教科创先组发〔2011〕1号文件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校支部积极响应开展“创争我承诺,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为指导,通过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向师生公开、履行承诺,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评估承诺,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教师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教师的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教师、外延入党积极分子邀请参加。
三、方法步骤
“创争我承诺,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主要由公开承诺、践行承诺、督查承诺、评估承诺等内容组成。
(一)公开承诺
党支部和党员教师根据实际,分别提出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分别作出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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