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人口计生(2008)2号)的要求,定于2008年7月~9月,对"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导向,以区县自查市复查为主,注重评估过程,突出重点与难点,对各区县"十二五"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和考评机制,推动"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党政领导责任制落实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1,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情况;
2,建立人口宏观调控机制,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关任务的情况;
3,相关部门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的情况;
4,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区进展情况.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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