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定,结合税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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