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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与建设和谐平安彭泽的几点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来的,是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英明举措。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一种稳定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第一要素是社会治安问题,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治安稳定,社会的政治才能清明,社会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的文化才能繁荣,人与人之间才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同时,和谐社会又可以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当前,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财物的大流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渐突显出来,违法犯罪数量呈逐年递增状态,如何正确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与建设和谐平安彭泽的关系,成为我们当前亟需研究的课题。

一、彭泽县的社会治安现状

(一)2005年上半年全县社会治安统计数据

第一,接处警情况。全县公安机关共接各类报警案件2417起,出动警力7747人次,出动机动车2771车次,出动船只32船次;处警中,救助群众11人,当场抓获作案成员10人。

第二,刑事案件情况。刑事案件立案115起,破案74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刑事拘留25人,逮捕25人,查破犯罪集团2;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绑架、强奸、伤害等案件发案数下降,杀人、抢劫等案件发案数上升。

第三,治安案件情况。全县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83起,查处83起,查处违法人员219人。

(二)违法犯罪存在的突出现象

现象之一。少数地方村霸、行霸、砂霸等流氓地痞沆瀣一气,横行乡里,直接威协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近两年彭泽县公安局在严打斗争中,打掉了四个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以刘生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立了所谓“江西省兄弟运输公司”,对彭泽至浙江路桥的四部长途客运卧铺车的车主和旅客收取保护费,持砍刀、铁棍敲诈旅客难计其数;以肖龙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垄断芙蓉镇的屠宰市场;以高红勤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垄断棉船镇的水产销售市场;以陈九宾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垄断杨梓镇的棉花收购市场等;另外还存在一些官商勾结,垄断彭泽的江砂市场,这种恶势力有的已形成一定气候,正逐步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演变。对这几个团伙成员构成分析,绝大多数是恶习不改的刑满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还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员,他们到处称王称霸,为害百姓,横行无忌,结伙作案。他们甚至把坐牢视为“荣耀”,“进宫”的次数越多,越被视为“英雄”。这种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威胁性,一个乡镇只要有一个团伙,这个乡镇的老百姓就会有恐惧感,社会秩序随之变乱,社会风气明显变坏。

现象之二。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伤害案件呈上升趋势。2005年元月份以来,彭泽县境内连续发生了三起恶性杀人案件,棉船镇“1.25”故意杀人案,一案杀死两人、砍伤一人,是由于两人之间的200元借款而引发的;泉山“4.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是由于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积怨太深,导致酒后冲动,在撕扯中过失致人死亡;泉山“4.12”逆子弑母案,是由于儿子对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不满而加以杀害的。这些案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由于社会变革中,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债务纠葛、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原因而引发的,一方面反映变革社会中人们心态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反映基层预警信息、解决矛盾的力量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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