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
乡镇是我国社会的基础,乡镇机构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乡镇机构建设和运行能否适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是关系到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大事。当前,在农业税取消了的情况下,乡镇政权如何运转。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积极探索。
一、现行乡镇政权体制存在的问题
应该肯定,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现行乡镇运行体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毋庸讳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行的乡镇政权体制与当前农村发展的政治、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其表现在:
1、乡镇条块分割严重,关系难以理顺。在现行乡镇运行机制中,名义上实行条块结合,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都下达给乡镇政府,但乡镇政府又缺乏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条块分割,责权利不统一,削弱了乡镇行政职能,出现了条块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如工商、税务、公安、畜牧、土地、农机、卫生、教育等行政执法单位上划后,乡镇政府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与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上,工作十分被动,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权力只收不放,而服务却跟不上,致使乡镇政府无权而有责,造成事权不分。乡镇服务职能的加大,本是好事,但由于缺乏应有的职权和手段,使服务成为一句空话,也就是说乡镇政府的服务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泛泛而谈,即使办了几件实事,也是由上面资金支持才能办成,同时也不可避免有向企业和农民进行摊派的现象发生。这种情况在现行体制下,表现的由为突出。如县政府下达任务,必然压至乡镇一级,而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能是千方百计,各显神通,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上述问题。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应当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重新反思政府角色,解决好乡镇政府应该干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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