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符合景德镇实际、具有瓷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根据《江西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具体意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创业、富民兴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建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1、20*年至20*年,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到2010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建立起符合景德镇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3、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比较完善的符合瓷都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从严治标,更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便利管用,发挥整体效能。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坚持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好的做法,又注重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和理论创新。
(四)工作步骤
1、学习宣传阶段。20*年,采取多种形式重点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实施纲要》和江西省《实施意见》。
2、全面部署阶段。20*年9月至10月,制定《景德镇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召开全市贯彻落实《景德镇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任务分工会议,对各项任务进行具体分工。
3、整体推进阶段。20*年11月至20*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配套监督措施。
4、规范运行阶段。今后一段时期,不断总结完善、巩固落实、深化提高惩防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1、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内涵,坚持不懈地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切实抓好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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