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岗中学校医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和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促进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特与学校相关责任人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学校校医室安全工作责任人的确定
学校校医是各自承担自身岗位及管理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校医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校医室管理制度和《寨岗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把安全工作纳入本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校医室使用和管理的安全防范工作。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校医室安全工作检查,切实抓好校医室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3、从安全角度严格控制药品的购置和使用,禁止购进假药和失效药品。
4、对在校医室就诊的师生,要迅速制定方案,组织治疗,对不适宜在校医室治疗的病例,应及时建议上送相关医院治疗。
5、每学期必须对本职工作从安全角度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6、切实做好自身及家庭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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