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依法行政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做到科学、公正,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就我局的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
一、近几年年我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把依法行政纳入局党委、局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绥滨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和《绥滨县教育体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狠抓了工作落实。二是做到了组织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做到了工作到位,结合教育的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和年度落实计划。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每年年终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工作重点,实现整体推进。
主要是抓好了各级干部学法。几年来,我局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干部学法动员大会,对全体机关干部学法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对各级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十几场次,提高了局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三)坚持依法治理,做到有法可依。
按照全面性、特定性和规定性原则(所谓全面性,即全面研读《教育法》等教育类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对教育具体管理活动的法定要求,力求不遗漏;所谓特定性,即把握法律法规规章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的特定要求,力求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所谓规定性,即行政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认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方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3部:具体行政执法权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3项,其他具体行为3项。使我单位的行政执法做到了有法可依。
(四)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实行行政问责制,有效地防止了公共权力的滥用。
(五)加强监督和查处,做到公开、透明。有关执法内容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在行使执法权力的过程中,通过网站请社会人员监督,做到了公开、透明。几年来,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5起,处理责任人3人,共清退学校的违规收费资金1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普法学习相对不平衡、一般干部的学习有待加强,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二是在依法行政上,方法单一,缺乏有效手段;三是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人们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还须加强。
三、下一步的思路: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转变职能,同时推进行政机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
2、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力度,力求做到人人懂教育、人人爱教育。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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