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组工干部作风建设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也就是说,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而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党的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人才工作等方方面面工作都要我们去组织实施,组织部门的作风直接体现党的作风,直接影响着党政机关的政风、行风,这就要求我们的每一位组工干部都要应从四个强化入手,努力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要强化党性修养。组织部门是思想性、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综合部门,也是纪律性、机密性要求都很高的要害单位。因此,要强化党性修养。强化党性修养,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条件,又是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内在需要。因此,一要注重理论武装,在深入学习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当前,要着重学习十六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二要强化党的观念,在严格执行党章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每个组工干部都要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强化党的观念,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这是对组工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最基本要求。三要坚持公道正派,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公道正派,是党对组工干部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就是要做到公道正派。组工干部要做到和体现“公道正派”,就要始终做到坚持“五公”。即:出以公心、维护公正、坚持公道、处事公平、提高公信,以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取得广大党员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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