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柳钢
一、总则为充分调动动力厂干部员工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在保证设备健康运行前提下,提高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修旧利废工作要本着“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统一管理、优先使用”的原则,并结合日常检维修管理、技术攻关等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地开展。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
(一)旧设备
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
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
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
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15.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16.废旧润滑油经过滤、澄清再生后利用。
17.废旧管道、管件、法兰、金属型材的回收再利用。
18.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二)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的
1.能够在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四、修旧利废的质量认定
(一)修复的各类旧设备、总成件、阀门、流量计等用于在线工作的设备、备件需经压力试验合格方能入库。
(二)各类电器元件需经测试合格方可入库。
(三)其他的各类修旧利废设备及备件修复后要提交技术参数、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最终以安装使用寿命来确定。
(四)修旧利废设备及备件修复后,保质期为6个月,保质期内,运行使用单位认真填写《修旧利废物资使用质量跟踪表》作好运行时间统计。
(四)修旧利废的质量认定由机动科牵头认定。
五、修旧利废工作的经济测算
(一)备件修复的费用由设备使用单位从本单位维修费用中支出。修复备件价值=新购备件含税价-自营修复成本费用-外委修复费用。自营修复成本费用含:零件费、材料费、机具费、人工费等各种修复费用。修复备件使用寿命应不低于原备件使用寿命的80%。
(二)自营修复备件经鉴定合格后,按修复件评估价值的70%冲减设备使用单位维修费考核数。
六、工作程序
(一)修旧利废项目的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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