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16号)文件要求。10月11日,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读了有关文件,并就我局加强紧急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工作办法、工作机制等向大会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责任人和责任考核办法,确保我局及时、准确、全面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渠道的畅通和高效。
一、明确紧急信息报送的内容
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必须上报的紧急信息。具体包括:
(1)十人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罢市、非法集会,或虽只有少数人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
(2)政策牵涉性强、负面影响大的行政和执法事件;(3)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情况、苗头或倾向性的突发性事件或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4)风灾、火灾、水灾以及地震和严重疫情、群体性中毒、环境污染;
(5)爆炸、翻车、沉船、飞机坠毁以及造成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等;
(6)影响较大的涉外事件;
(7)非法宗教活动和大规模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加强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
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抓,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是向局党组报送紧急信息的责任单位,其科室长、事业单位负责人、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各分院院长是向局党组报送紧急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一把手是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的直接负责人。局属各责任单位另设一名信息员,负责紧急信息的文字成稿工作,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应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应结合本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局办公室及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并向局长报告全局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待局长审核后,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情况,并负责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联络协调工作。
三、加强紧急信息报送的时限性
紧急事件发生后,局属各单位在迅速了解基本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局党组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目前状态和紧急程度。局领导在全面了解信息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向局党组报告信息的时间不迟于事件发生后20分钟,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信息的时间不迟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超过3小时算漏报。
四、加强紧急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要写清说明紧急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有关事情处理完毕。
五、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第一时间报送。要求责任单位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未能达到要求的,保证其他联系方式可以找到责任人。
六、严格紧急信息报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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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