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共同研究,决定建立。
一、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工商、质量、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磋商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工商局经监股、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作为县农资打假工作联络单位,加强对紧急事务和重大问题的沟通与协调,并指导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由联席会议商定。
三、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工商部门要严格农资经营单位审批的资格查询,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认真做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查和培训工作,并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法定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工商、农业部门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鱼药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要适时进行全面清理。
四、建立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未完,全文共2311字,当前显示6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