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
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的通知
京工发[201*]56号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
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年7月1日起,分步实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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