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班级:
为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院学风、校风的进一步提升,根据学院整体的工作安排,201*-20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评优评先工作将严格遵照《学生手册》执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班级2、三好学生3、三好学生标兵4、优秀学生干部5、特、一、二、三等奖学金6、单项奖7、优秀寝室长8、文明寝室二、评选对象
1、除201*级新生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201*201*学年内任职的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
三、评选标准
1、评选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具体奖项的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下列情况,不能评定“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13、在评比学年内有1门以上功课(含1门)不及格者;
4、留级生
5、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6、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7、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8、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9、综合测评名列在班级排名前30%以外的;
10、有其他行为,经学工部讨论认为不能参评者。
五、评选步骤
1、申请集体或者个人在科技学院网站下载填写《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个人奖项用表Ⅰ、集体奖项用表Ⅱ),并准备相关奖项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2、申请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辅导员同意推荐,最后由各教学部统一收取进行初评(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由学工部宿管中心负责评定)。
3、各教学部初评工作结束后,分别组织公示,并报学工部。
4、学工部对上报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报院党委审批发文,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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