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为基层减负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基层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即知即改、整改提高、建章立制”的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市局制定了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意见,下发机关各处(室)遵照执行。
一、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目标
以市局机关实体化运作为载体,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全力推动市局机关管理转型,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管理必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服务与指导并轨、布置与落实并行、减负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市局机关与基层一线的职责,着力减轻基层事务性工作,实现机关与基层的良性互动,全面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
二、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原则
切实为基层减负,市局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目录清单原则。对年度日常性事务工作,全面推行目录清单管理,明确基层单位工作事项。市局机关处(室)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日常性工作要求,编制部门目录清单,列明年内需要基层单位日常性报送的具体工作事项,基层单位按照工作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是服务为先原则。市局机关处(室)要立足本职工作,围绕基层实际需求和反映的具体问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调研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审批备案原则。除省局工作部署,需要基层共同参与、协助完成的工作外,凡目录清单中未载明的、市局机关处(室)临时发起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先报市局办公室备案,再报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要求基层单位组织实施。未审批备案的,基层单位有权拒绝执行。
四是统筹协调原则。市局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机关临时性工作发起的统筹管理。对两个以上部门部署的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应当明确由涉及事项较多的部门牵头合并,统一对基层布置。无法认定的,市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局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基层上报的信息资料,实行市局机关内部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为基层减负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局成立为基层减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
1、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竞平同志担任,成员为市局机关处(室)和稽查局、一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市局机关处(室)对基层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工作执行情况,提交需要市局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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