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府办函(2013)3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乡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我乡二〇一三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村贯彻执行。
一、农业政策性保险二〇一三年的任务
根据县人民政府给下达的保险任务,全乡二〇一三年农业政策性保险任务分别为水稻3700亩,玉米3123亩,油菜4119亩,能繁母猪938头,育肥猪4968头,此任务已分解到各村。(见附表)
二、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
按照省、市、县要求,目前我乡涉及的品种主要有水稻、玉米、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
三、农业政策性保险金额和费率
(一)水稻、玉米保险单位保额由300元提高到400元,保险费率降为5.25﹪,单位保费每亩21元的标准不变;油菜保险单位保额由280元提高到300元,费率由5.5﹪降低为4﹪,单位保费由15.4元下调到12元。各级财政负担保费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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