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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就业保障金动员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系统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动员部署大会。刚才企业所得税处关*同志就代征残保金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了具体部署,工作安排已经非常明确具体了,我都同意。*月*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决定从今年起由我局代征全市的残保金。目前代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全面启动代征工作已进入了倒排期。在这非常关键的时刻,为确保我局各项代征工作扎实稳妥地全面推进,圆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的台阶。下面,我想就几个具体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使命,提高认识,从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深刻理解代征残保金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我市目前有62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5%,他们是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也是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困难群体。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年第10号令)实施12年来,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全市累计安排残疾人就业1.16万人,收缴残保金7.5亿元。使用残保金对6.1万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2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3万多名残疾人享受到了扶持政策,10多万名残疾人受益,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就业机制的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缴残保金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残保金现行的征缴方式一是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原则,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安置残疾人就业和收缴残保金过程中阻力大、执行难,力度不够,缺乏强制手段和罚则,实施效果难保障,很大一部分社会单位不理解,缺乏有关的法律依据,并且目前残联这种既使用、又征收残保金的方式也不符合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趋势;二是成本高、效率低、征缴能力和力度不足,影响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目前每年只有2.9万家左右的企事业单位纳入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而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只有9千余家,占全市企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不到2%,2005年安置残疾人未达到比例缴纳残保金的单位有1.26万家,收缴残保金仅8000万元,残保金征缴覆盖面很小;三是残疾人就业难、职业康复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3.2万名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智力残疾人和在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因身体原因不能进入竞争性企业劳动,亟待解决职业康复劳动问题;四是残疾人就业环境和条件需要改善,残疾人整体素质需要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迫切需要有稳定充裕的资金来源。

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市改变了残保金征缴方式,除上海外其它省市均由地税局代征。中国残联、财政部同意*市改由地税部门代征残保金。市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翟鸿祥常务副市长、孙安民副市长多次听取汇报,指示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做好各项代征前的准备工作。市政府此次审议通过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将残保金的征缴方式调整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部门代征,是一项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民心工程,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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