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细则》,加强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县人社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及“十五项禁令”、县委县政府“十九条具体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关于严明干部调整交流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和《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切实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围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中央和省、市、县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度规定,制定配套制度。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不良风气。组织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全面查找解决窗口单位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巩固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万名党员干部走基层、机关服务效能巩固提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等六个专项项行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管等六类重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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