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作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乡党委向县委、县纪委和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公开承诺如下: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按制度、规则和程序办事,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禁违反程序、权限个人决策、审定重大事项,严禁随意更改集体决定。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班子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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