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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字〔2014〕23号)要求,县防震减灾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对象范围。县防震减灾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行政审批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时间安排。本次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活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不能影响服务群众,特别是行政审批窗口服务。

(四)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迟到早退、醉心玩乐、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办事“中梗阻”,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等问题。行政审批窗口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随意性执法,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出工不出力、“懒政”现象突出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好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群众和客商关切的问题,让群众100%满意。帮助解决挂点村“三网”建设和镇村联动活动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继续深化拓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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