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等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6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华慈善总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枣庄和市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慈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促进全镇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幸福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
党政机关、驻姜企业及我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营企业及其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各村级慈善工作站工作人员,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标准
(未完,全文共1418字,当前显示40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