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自机构改革划归给县医保局管理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在上级文明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做到“三个有力、四个强化、五个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实践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心中不断深化,干部队伍文明素质日益增强,机关文明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根据目前的创建基础和有关规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规格为股级全供事业单位,为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机构。机构改革之前,跟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20**年度省文明单位共同创建单位”荣誉称号(x〔20**〕x号);机构改革之后,随x县医疗保障局获得“20**-20**年度x省文明单位共同创建单位”荣誉称号(x〔20**〕x号);2023年1月至20**年12月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为共同创建单位,随县医疗保障局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当前共有事业编制36名,临时编制7名,实有41名。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着该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保障、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基金安全防控及支付方式改革、组织落实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分别于20**年、2022年、2023年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4月28日,我县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并在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2021年4月29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点数法培训暨经验推广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医保中心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创建的内涵,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在中心建设方面实现了“工作环境优美、服务功能齐全”,在医保工作方面达到了“工作高起点、措施高标准、办事高效率”,在服务质量方面做到了“服务态度热情、参保群众满意”,各项工作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攻坚克难,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努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打赢硬仗的一流干部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全面提升工作总体水平,树立医保中心对外良好社会形象。
三、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文明内涵
(未完,全文共4011字,当前显示111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