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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信息化建设交流材料

经过几年的征管改革,征管信息化已初步建立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但在运行过程中,我们发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新的征管模式以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为其主要特点,在向“管事制”的转换过程中,管事未真正落实到位。随着征管面越来越广,征管户数日益增多,管理的事项也不断增加,但由于执法权限有限,管理的事务大多是“高手过招,点到为止”,繁重的征收任务,有限的人力却只能是管事管不了户。税务部门在对纳税人管理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而纳税人的素质远未达到征管新模式对纳税人的要求,管理上的空白导致申报不实或偷漏税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管理质量和效率低下,征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各级税务部门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发和应用计算机税收管理系统收到良好成效,但应用计算机管理税收不能等同于税收管理。有些地方尽管计算机硬件、软件十分先进,但由于忽视征管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对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审核不细或录入不全,现代化的设备只扮演登记、开票等初级管理角色,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税务机关还不能有效地利用计算机采集各种涉税信息,实施对税源的有效监控,不能准确掌握纳税人真实的生产经营信息。由于税源分析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税源监控还只能停留在纳税人真实性较差的纳税申报信息上,税务机关还不能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是实行征管新模式后没有从强化税源监控的机制上明确划分职责,征管责任制无法落实,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形成征管分局在办税服务厅窗口设岗坐等纳税人上门交税,以收入为中心的岗位考核制度导致征管分局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完成收入任务上,重征收,疏管理,对纳税人缺乏必要的监控,造成纳税申报质量不高,零(负)低申报过多的现象,导致了部分税款的流失

怎样解决税收征、管、查中的矛盾,进一步理顺各环节之间关系,建立起更为严密高效的运作机制,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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