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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协作机制思考

税务机构分设10多年来,分税制模式解决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却不断下降的问题,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加,税收执法行为得到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意识和纳税人纳税意识也有了普遍提高,税收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可以肯定地说,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中央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50%以上。所以说国税机构与地税机构分设意义非常大,必须坚持。但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国税、地税系统自成体系,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一些弊端日趋明显。因此,加强国、地税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课题。本文就建立国、地税征管协作机制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建立国、地税征管协作机制的必要性

1、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需求。国、地税局通过对纳税人登记、申报等征管信息横向比对,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税款流失。通过互相利用对方的信息资源,加强对纳税户的管理与监控。通过加强国、地税局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等方面的联合作业,可以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

2、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推进队伍建设的有力保证一是能够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国、地税局通过信息共享和情况交换,可以在本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的基础上,形成部门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二是能够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国、地税联合作业,可以使干部得到更充分的锻炼机会,大家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作为税收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地税局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具有一定共通性和互补性。但目前双方尚没有建立税收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了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孤岛。只有加强国、地税局沟通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使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工作成果。

4、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是国、地税局的工作重心所在。既然工作目标一致,职能趋同,那么国、地税局就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工作计划的拟定、重要工作的部署、有关措施的制定上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形成税收管理工作合力,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5、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税收管理效率原则的具体体现。加强国、地税局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以有力地提高国、地税双方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有效地减少双方在税收征管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实现税收管理成本的逐步降低和税收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6、加强国、地税局征管合作,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实际需要。国、地税局同为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很多情况下实施对同一纳税人的共同管理。如果没有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各自为战,必然会导致对同一纳税人的多头重复检查。国、地税局建立合作制度,通过在各自的办税服务大厅公示对方的纳税服务内容、申报纳税的有关事项和要求等,使纳税人对国、地税机关的各项管理要求更为清楚明晰,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在办理各项税收事宜时在国、地税局的往来次数,大大方便纳税人。

二、建立国、地税征管协作机制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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