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干部廉政教育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近年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科学、规范、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全县新任县管领导干部对廉政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发挥廉政教育预防腐败的基础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二、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新提任的副科级县管领导干部,其中参加“考廉”的对象为拟提任县管领导干部(包括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县管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三、教育形式
1、考廉,组织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制度的通知》,在任前考察期间,不定期组织拟提任对象参加廉政知识闭卷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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