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方案
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现就农村重大党务、重要村务党员和村民代表两轮票决制(以下简称“两重两轮”票决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实行“两重两轮”票决制,调动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使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制度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促进农村以济建设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两重两轮”票决制,是指在行政村重大党务、重要村务的决策过程中,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办法,由党员、村民代表分别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后形成决议决定的制度。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村党支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运用票决制度,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主张变为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票决制真正成为维护、实现和发展全体村民根本利益的平台,做到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凡决策重大党务、重要村务都必须坚持实行票决制度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行票决活动,一般每年定期组织1—2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或村民代表到会方能举行,赞同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视为通过。票决时要让党员和村民代表如实反映村民意见和充分讨论按,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一旦票决形成决议,少数人意见应予以保留,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必须负责组织。
(未完,全文共2239字,当前显示6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