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环境水平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年爱国卫生活动月实施方案》和市城建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有效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水平,结合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从年4月至9月,在全区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针对我区城区市容环境薄弱环节,全面动员,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市容环境质量问题,努力创建和谐健康的生活条件,为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营造良好的硬环境,为建设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1、居民区整治。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区域治理,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完善居民住宅小区城建设施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其作用。要实现住宅小区基本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无垃圾堆存、无乱堆乱放、无污水外溢和鼠害,环境清新整洁。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区城建局。
2、学校周围环境整治。清除垃圾污物、乱堆乱放、取缔占道经营、整顿施工工地。消除校园周围环境的各类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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